隐患-厂内叉车未悬挂安全标志 当前位置:首页>新闻中心>技术专区

存在问题:

厂内叉车未悬挂安全标志

依据规范:

《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技术规程》(TSG 81-2022

)第3.4.6条规定:叉车应当在醒目的位置以图形或者文字形式设置具有下列含义的安全标志:禁止站在货叉上、禁止站在货叉下、手指或者手被挤压风险提示,配备安全带的叉车还应当包括扣紧安全带。

观光车辆应当在醒目的位置以图形或者文字形式设置具有下列含义的安全标志:系好安全带、灭火器、车未停稳前请勿下车。

正确操作:

企业应及时对厂内叉车进行排查,检查叉车是否在醒目位置设置了相关安全标志。

图片

转载自安全知识大分享公众号

山松叉车公司,竭诚为珠海叉车﹑中山叉车﹑江门叉车﹑台山叉车﹑佛山叉车﹑顺德叉车等地区叉车用户提供全方位的叉车销售﹑叉车配件﹑叉车维修﹑叉车租赁﹑叉车安全管理培训等服务,提供电动叉车﹑柴油叉车﹑电动堆高车﹑电动托盘车﹑AGV仓储叉车﹑防爆叉车﹑越野叉车﹑侧面叉车﹑合力叉车﹑杭州叉车﹑龙工叉车﹑徐工叉车﹑叉车出租﹑工业货架﹑升降平台等产品。




发布时间:2026-04-12

  • 推荐产品
  • 推荐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