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叉车)管理台账和档案资料要求 当前位置:首页>新闻中心>行业资讯

特种设备管理台账和档案资料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2014年1月1日实施):
第三十五条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安全技术档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护保养说明、监督检验证明等相关技术资料和文件;
(二)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记录;
(三)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
(四)特种设备及其附属仪器仪表的维护保养记录;
(五)特种设备的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2、《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使用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总局74号令2023年5月5日实施)要求设置特种设备安全总监和安全员,主要负责人开展月调度,安全总监进行周排查,安全员开展日管控。

山松叉车公司,竭诚为珠海叉车﹑中山叉车﹑江门叉车﹑台山叉车﹑佛山叉车﹑顺德叉车等地区叉车用户提供全方位的叉车销售﹑叉车配件﹑叉车维修﹑叉车租赁﹑叉车安全管理培训等服务,提供电动叉车﹑柴油叉车﹑电动堆高车﹑电动托盘车﹑AGV仓储叉车﹑防爆叉车﹑越野叉车﹑侧面叉车﹑合力叉车﹑杭州叉车﹑龙工叉车﹑徐工叉车﹑叉车出租﹑工业货架﹑升降平台等产品。



发布时间:2025-06-09

  • 推荐产品
  • 推荐新闻